第二方面:再者,因自爱而向人施惠,其所以有损于白白的施惠,乃是因为这是靠别人得到好处而施惠。所以我们向人施惠,好像不是出于自动,而是受外物所迫。但我们已经特别表明,神以自己为目的,并不证明祂有什么依靠之处,而是与祂绝对自立和自足相符的。
这里我要提到,神施惠的本性,表明祂是独立自动的,与一切受造者的仁惠完全不同。受造者,甚至最优秀的,他们的仁慈之举,并不是独立自动的;他们施行仁慈,总不免被对象所激动;不免被什么显得是善的,或值得注意的事,来激发他们的仁慈。至于神,既是一切和独一的,乃是绝对自动的。祂所发挥并传授的本性,绝对是出于自己;所有的善和价值,及其存在,都是由神满溢的丰富流出来的。
这些事证明神创世以祂自己为究竟目的之说,丝毫并不减损受造者因所领受到益处而有感恩的义务。因为若有减损的话,那必是由于下面的一个原因:或是受造者未曾从这受到许多益处;或是那从这流出来的本性,并不是真正的善,不是直接为了使受造者得益处;或是那本性不是尽美尽善的;或是仁慈不是白白的。但是我们已经说过,那种神创世的本性没有以上所说的任何一个。
我承认在仔细思考上面这些题目上,有些模糊不清之处,而我们所用的话又很不够完善;这是不可避免地起因于这题目太伟大了,而且属乎神的事不易了解。所以关乎这些事,启示乃是最可靠的指导;启示所教训我们的,往下就要论到。然而我们发现理性呼声所有的努力,乃是一种预备工夫,足以消弭反对者吹毛求疵,并证明圣经论此事所说的,并非是不合理性的。
第二章圣经论神创世的究竟目的
第一节圣经证明神以自己为创世的究竟目的
显然圣经中随时都说,神在祂一切的作为上,都以祂自己为目的;那为万有初因的主,也即是万有的究竟目的。因此以赛亚书(44:6)说:“主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主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神。”该书(48:12)又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启示录(1:8)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同章十七节又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该书(21:6)又说:“他对我说,都成了。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初,我是终。”该书(22:13)又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我是初,我是终。”
圣经既常说神是首先的,也是末后的,是初,也是终,意思即是说,神是初因,动因,和本源,万物由之而来;祂也是终因,万物是为祂而造的,万有都至终归于祂。这似乎是这些经文最自然的含义,而且被其他相似的经文所证实。罗马书(11:36)说:“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依靠他,归于他。”歌罗西书(1:16)说:“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切都是借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希伯来书(2:10)说:“那为万物所属,为万物所本的。”箴言(16:4)明说:“主为自己造了一切。”
经上说神是末后的,万有都依靠祂,归于祂,这种说法也是值得注意的。经上说这是一件理当而适宜的事,是神荣耀的一部分;是伟大,无量,永恒之主所当有的特权;是无限超乎万有之上的主所当有的尊贵;因为万有都由祂而来,靠祂而有,若与祂比较,都是虚无。
第二节我们根据圣经提出一些立场来作为讨论此事的妥当方法
我们已经见到圣经说世界之创造是为着神,以神以目的。所以我们还要探讨,圣经如何说神以自己为世界的究竟目的?显然,若假定神不是以祂自己为创世的目的,那假定就不免是大错。神的存在必是先于祂的一切计划。所以神创世不可能是使祂自己得以存在,或达到一些属性和完美。经上也从未作此暗示。那么,照圣经的教训,神在创世上以祂自己为目的,其意义为何呢?祂究竟要达到什么神圣的结果,或是这工作对神有什么关系呢?
为求正确了解圣经的教训,而且从神的话中推出对于这事正当的结论,借以对上面的问题求得一个真实确切的答复,我要提出下列各论点:
论点一:凡神在一般眷顾的作为上所显为究竟目的者,我们便可以之为创造作为的究竟目的。这一立场从前面导论中的第五点便显明了,此处我不必赘述。
论点二:凡一事由圣经表明为神的某些作为之究竟目的,那事就显明是由神的一般作为而来。虽然经上只说那事是某些作为而不是一般作为之目的,然而没有任何特别原因,使它成为某些作为的适当美好的结果,而不成为一般作为适当美好的结果,所以我们就很可推定那事也是其他作为的究竟目的。因为我们必须假定,它之所以成为圣经上所明说为那些作为之目的,乃是由于它的效果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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