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日,汗曰:“前往量粮之诸大臣,尔等於量上一屯之粮时,即遣人去下一屯,命将所有粮食出窖置之,如此则一至即称窖外之粮易也。若不预先派人令将粮食出窖,待量粮之人到後方令出窖,则何时量完?当预先询问有粮无粮,有粮即令取出称量,勿加执之;凡不出报而谎骗之人,则与无粮之人一并执之。不分昼夜,速行完竣。”
二十日,每旗遣十五名大臣赴量粮处,命其尽行办完。且遗书曰:“奉汗谕:著将有粮人之男丁数、人口数、粮数,造册报来。其粮食由量主看守。迁来之户,给以诸申之粮。令诸申往取其粮食之。被杀人之粮,乃仓粮也。将其粮数,另造册报来。由守粮之主一并守之。被杀人之财产、牲畜及什物,皆造册带来。勿解取被杀人妇孺所服之衣,无论其好坏,仍服原衣带来。一口有五斗粮者,即列有粮人之数内;一口有四斗粮者,若有牛驴,则列入有粮人之数内;若无牛驴,则为无粮之人。”
二十一日……
为查明与诸申同居之人事下书曰:“奉汗谕:与诸申同居之汉人,一口有粮五斗者,则计入有粮人之数内,一口有粮四斗三斗者,若有牛驴,亦计入有粮人之数内,若无有牛、驴则取其户为奴。”
接下来的两条记录,野猪皮说汉人“无粮人”都是“凡偷杀牛马者,火烧积粮、屯舍者,皆乃不耕田,无粮,不定居,流亡各处之光棍也”,下令抓捕“无粮人”:
第六十一册天命九年正月至六月
二十一日降书曰:“奉汗谕:凡偷杀牛马者,火烧积粮、屯舍者,皆乃不耕田,无粮,不定居,流亡各处之光棍也。此等无食闻游之乞丐、光棍,一经诸申、汉人发觉,即行捕送。若有妻孥,则将妻孥赏於捕送之人;若无妻孥则捉一人赏银三两。因得辽东以来,汉人无定逋逃不绝,奸细肆行,务田不勤,故上怒而谕之。”
然后,野猪皮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下令将无粮人全部处死:
二十七日,选派人员前往各处,杀无粮之汉人。
血淋淋的大tu杀,记录只有这么几个字,前因后果统统的没有!
——估计若干年后整理满文老档的我犬清官员还要点脸皮,把一些儿童不宜的内容给核蟹掉了。
只不过,从杀“无粮人”这个事件的题目来看,粮食卖毒品价的时期,家里能剩下粮食的,没几个是真正种田的,真正种田的****在耕地大量抛荒、辽东气候严寒之下劳作一年,经过后金盘剥汉奸官僚的敲诈勒索之下基本很难剩下多少粮食,也就是说能达到“有粮人”的标准的肯定不多。
而这些人,却是辽民中的大多数。正是这些人,既受到阶级压迫,又受到民族迫害,双重压迫之下,对大曰本帝国,哦不我犬清的阶级民族双重反洞统治肯定恨之入骨,逃亡幅度最大,反抗也肯定最激烈。野猪皮污蔑这些人是“不耕田,无粮,不定居,流亡各处之光棍”,但野猪皮肯定知道这些底层****最仇恨自己。
所以,野猪皮起初是捏造罪名大肆抓捕,编为奴隶。至于后来为什么下令处死——很可能是发现“无粮人”实在太多,远远超过野猪皮原本的估计,这种奴隶数量又多又危险,反正也没有足够的粮食让他们度过饥荒,所以干脆全部tu杀。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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