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自己的表情比空白的纸还要空白,且看不出这个话题有多少值得探讨的地方,索性垂着眼,脚步不停。
程牧行吊儿郎当的跟在她身后,两手插在裤兜里,只朝着前面疾走兀自黑发黑面的那位响亮亮的吹了个口哨。
只这一声,前方娇小的身影果真停住了,可却不是因为他,顷刻间,程牧行两颊的笑意不见,眉头皱了皱,阳光下浅色的眼微眯着,直直的对上来人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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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雨初晴,草地湿滑。她脚步不停,临到接近停车场转弯时,猛一抬头,霎那间便僵在那里,束手束脚,简直是仓促的令人始料不及。
最令她讨厌的事情终于发生,偏偏狭路相逢遇故人,她连挖地逃遁的时间都没有。。
沈居沅深吸口气,下意识的攥紧绒毛衣料,终究是硬着头皮打了招呼:“王叔叔好。”
因着这句,几步之外西服领带黑压压人群里为首的中年男子惊骇的抬起头来,微眯着眼,嘴角不自觉的抽搐着,轻喃出她的名字:“居、居沅?”
都说流光易抛,这些年她一直待在城,他在市,唤她名字时,生疏却又矛盾的熟稔,她笑的极不自然,过了半晌才点点头:“是我。”
他脚步顿住,表情较她而言,竟更不自然,意味不明的的如同是一面皲裂的面具。视线滑到她右侧时,微敛了眼角,脚下的步伐竟是比她还局促慌乱。身后一堆黑压压的人群皆蹭着她的肩而过。
沈唯正一生自命清高,方才所见的王前到算是他为数不多的好友,也是当初沈氏的第二大股东,对自己也是从小关照,可她向来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当初在美国时,他雪中送炭的万,被她一夕之间挥霍一空,等她时过境迁来看,这虽不是沈氏最终吞并的罪魁祸首,可也倒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身侧人睨着她一脸的失魂落魄,懒洋洋的钩住她冰冷的指尖,用力握了握。程牧行侧着肩望着不远处高尔夫球场,微撇着唇,眉眼间写满不满意,啧啧几声:“沅沅,你瞧瞧那些人的站姿,真是差劲极了。”
她无从考究程牧行的球技是否果真如他所言般糟糕,可有一点,沈居沅清楚,他向来是做什么事都姿态好看是第一要素,就如同他们在人前一样,无论相处如何的别扭虚无,人前照旧顶着如花美眷的头衔。
沈居沅用力眨眨酸涩的眼眶,这位故人,父亲在世时,她小时候曾骑在他肩膀上够着庭前院子里的枇杷。如今往事历历在目,她用力剥离程牧行的指尖,从齿缝里轻哼出几个字:“你怎么不打招呼?”
身侧人扬扬眉,视线终于从草坪间游移,仿佛听不见般她的埋怨般,程牧行转过身来,重新将她扯进怀抱:“亲爱的,难道你今天才知道我是个唯利是图的势利眼?他不在我的列表里,再说,我难得空闲,应付你和就够烦的了,哪有时间理别人?”
她冷着一张脸凉凉的看着他,程牧行削薄的唇讥诮却上扬,墨色的眼扫向一行人的身影,片刻后将视线弹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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