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人少地多的宽乡和卖充住宅、邸店的,并准许卖口分田。买地的数量不得超过本人应占的法定数额。
而一种观点认为,唐代的均田制在制度本身隋代的均田制完备得多,但是从均田制对解决土地集问题的立法本意及授田对象、推行方式、推行效果看,唐代的均田制落后于隋代的均田制。
记住手机版网址:m.
状态提示: 第九十五章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
TXT下载地址:http://www.00kshu.win/txt/xiazai52492.html
手机阅读:http://m.00kshu.win/52492/
发表书评:http://www.00kshu.win/book/52492.html
为了方便下次阅读,你可以在顶部"加入书签"记录本次(第九十五章)的阅读记录,下次打开书架即可看到!请向你的朋友(QQ、博客、微信等方式)推荐本书,苍穹战狼谢谢您的支持!!
手机阅读:http://m.00kshu.win/52492/
发表书评:http://www.00kshu.win/book/52492.html
为了方便下次阅读,你可以在顶部"加入书签"记录本次(第九十五章)的阅读记录,下次打开书架即可看到!请向你的朋友(QQ、博客、微信等方式)推荐本书,苍穹战狼谢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