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事实证明,那厂人听闻的狙杀,不过只进行了五分钟。
五分钟后,二十个学员没有一个存活的,10007拖着中了五颗子弹、三支针剂、两把飞刀,外加差点要炸没了半边头颅、差点要炸断的一条手臂一条腿,冰里来火里去甚至连毒气电流都通过了她四肢百骸的破损身体离开那条道路,回了组织,等待着她的,是负责她这批学员的所有教练的恭贺。
教练们告诉她,她出师了,从此他们就再不是教练和学员的关系,而是同事与同事的关系,整个七十八人的同一批学员,只她一个人活着出师,她是这一批学员里,唯一一个最优秀的学员。
她当时就笑了。
笑过后,她就倒下了,满身的伤痕累累,满身的鲜血淋淋。
她的成功,以同伴们的生命铸就。
而那七十八个人里,除去她,七十七个人,据教练说,其实里面至少有着二十个,都是有着特殊能力的,诸如天生力大无穷,诸如天生神枪手,诸如天生异能者。教练说,他们这一批学员,拥有特殊能力的很多,上头很看重,其实他们这些年来接受的训练,比起别批的学员,都是要加强了许多的。
原本上头是说,七十八个人,最后能出师的,少说也有一半。但到了最后,不知是出于什么缘故,上头又变了命令,说七十八个人,只留一个就行。
其他不行的,让那一个解决了就成。
所以七十八个人,在10007进行出师任务之前的时候,就只剩下了总共二十一个人;等10007出师任务结束之后,二十一个人,就只剩下了10007自己一个。
这样的一个,唯一的一个,真正是优秀之中的优秀,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这样的优秀,是付出了怎样惨痛的代价得到的。
七十八个人里,她不是天才,她没有异能,她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孩子而已,比她厉害的,比她优秀的,不知是要多出多少来。但最终,那些所谓的天才,所谓的异能者,却全都死在她的前面,她踏着他们的尸体和鲜血,一步步走向属于一个普通人的巅峰之路。
不是天才,却能硬抗天才;不是天才,却能比天才做得更好。
都说笨鸟先飞,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她付出那些天才未曾付出过的代价,她忍了那些天才未曾经历过的煎熬。
她成功如此,她比天才还要天才,可她依然不是天才。
不是天才,就注定永远要比天才会付出很多。
不过话说回来,不天才的她,在十岁的时候,尚且能够在教练前辈的带领下,完成上头发布的任务,潜伏、入侵、伪装、暗杀,谁能想象一个十岁的孩子扛着一把重型狙击枪出入各种黑帮各种边境各种战场?可偏生她做到了,她十岁的时候便已能够完成很多老一辈特工所不能完成的任务,即便那是在教练和前辈们的带领下,但不可否认,她还是做到了。
她不是天才,都能尚且如此,更何况本就是天才的人呢?
真正聪明的天才,那是明知自己是个天才,却也还要像普通人一样,经历过许许多多的艰苦的历练,方才保持天才之名不朽。
天才是天生的不错,但天才并非永恒,也并非绝对。
这世界上有多少个天才,有多少个神童?但等到长大后,还是能被人誉为天才神童的,又有多少?
“所以说可怕的不是天才,而是这个天才本身就很聪明,知道吃苦耐劳,这才是天才最可怕的地方。”
从遥远的记忆之中回过神来,底下大堂里的说书先生还在手口并用的说着八年前的巫阳关之战,楚云裳微微感叹了一句,便不再多言,继续倾听说书。
听那故事里的天才少年,寒冬腊月,冰天雪地,区区少年郎,以别的同龄人正该是享受着父疼母爱的年纪,三年春秋未曾归家,硬是成为了那北方大草原里最嗜血的一道雪色——
楚云裳恍惚觉得,她好像终于明白,为什么羽离素一直将慕玖越视为心头大患。
少年时期便已懂得吃苦耐劳,懂得亲身实践,是个实打实的天才。
那三年边境战火生涯,更是让得这个实打实的天才,变得更加水火不侵,刀剑难对,从而少年弱冠,长发佩冠,成为一个更加耀眼而灼目的青年。
如此人物,怎能不被羽离素重视,怎能不被羽离素忌惮?
且知就算是羽离素的战绩,也终究没有慕玖越的战绩来得响亮。
所谓相提并论,也只是能相提并论而已。若羽离素当真能与慕玖越比肩,为何不称其为翻版慕玖越?文无第一武无第二,羽离素再怎样强悍能耐,也只是羽离素而已,根本不能与慕玖越相比,否则,就以羽离素的自矜,岂能对慕玖越这般看重?
正如她之前同慕与归所说,大周未来的帝皇,定会是慕玖越……
“……那达喇的将领一眼瞥见,当时气得啊,那叫个怒发冲冠!那将领本就已是被越王之前的骂战给骂得头脑充血,更何况此时又亲眼见着了这般?换做谁,怕都是要当场被越王给气歪了鼻子!
当是时,那将领怒喝一声,刀身一竖,胯下骏马嘶鸣一声,人立而起,然后背负着将领,转身就冲向了越王。
骏马速度奇快,去势如风,它背上的将领,也是把那长刀一摆,杀机四射,登时如入无人之境般,将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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