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浸法:将被告捆住手脚,扔进湖里。如果她漂浮在水面上,则表示她受到了魔鬼的保佑,必须要送上火刑柱。
这些荒诞审判的结果,无论被审判者是否“有罪”,她们都得死:要么在水中溺死,要么被火烧死。
如本文前段介绍的玛格蕾塔的供词,以及当时所有严刑*供出的“女巫”供词,均大同小异,都符合这本缉巫指南《锤击女巫》中制定的女巫定罪标准,她们都有四大罪状:同魔鬼缔结协约(鬼迷心窍)、与魔鬼私通(成为撒旦王国的成员)、参与女巫聚会(她们沆瀣一气,嘲弄教会仪式)、制造灾祸。
噩梦终醒
好在噩梦终有尽时。17世纪初,西欧各国反对迫害女巫的呼声越来越强烈。1614年,西班牙异端裁判所根据一位北部地区裁判官详尽的事实报告做出结论:关于巫师存在的说法完全是些凭空臆造、没有根由的想象,绝大多数的定罪缺乏真实性,从此教会司法部门需加强整顿管理,不许再接受有关女巫的指控。到1650年,在西班牙审判女巫的事情基本上得到了禁止。
再有声势浩大的文艺复兴运动、启蒙运动的兴起,唯物主义哲学思想得到越来越广泛的传播和,认知过程中个人见解的理智性、合法性越来越得到承认;另一方面,自然与国家的地位也从上帝的神权中单独划出,科学家、哲学家对自然世界不断完善的认识与释解,使对魔法、巫术的迷信不攻自破。文明终于战胜了野蛮,西欧各国也纷纷在启蒙运动的强大压力下,对审判女巫下达禁令(1649年在德国北部,1672年在法国)。1714年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一世专门下达诏书,禁止滥用司法迫害女巫:所有用刑及审判结果须经皇帝审批。
德国最后一位女巫死于1775年,而欧洲最后一位女巫叫安娜·果尔迪,1782年在瑞士被斩首。
如今,女巫已成为欧洲文化中的一个特定人文形象留存下来,狂欢节的游行队伍中、文学作品中都会出现她的身影。而那些悲惨的故事也没有被人们忘记,人们还在用各种形式再现这段历史,重忆过去的黑暗。在弗莱堡市,女巫迫害史展览成为古城旅游项目之一。在中世纪刑具博物馆里,人们还能看到阴森可怕的画面,再现灵与肉的震颤。关于弗莱堡裁缝夫人玛格蕾塔的遭遇,新近还被写成们将永远记住人类文明史上这段荒诞而黑暗的一章。
阿根廷球星贝隆的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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