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克往腰间一抹拔出一支自卫手枪:“英国伞兵的字典里没有投降这个词!他们敢闯进部落里,我就一枪一个送他们下地狱!”/p
杨炜摇摇头,说:“如果你真的这样做,那整个部落必将面临灭顶之灾。”见巴斯克一脸不服气,他伸出手,说:“把枪借我用用。”/p
巴斯克不明所以,还是将手枪递给了他。/p
杨炜检查了一下,手枪状态良好,只要扣动板机,子弹马上就会射出。他倒转枪口,照着自己扣动板机,砰砰砰砰连开四枪!/p
木屋里所有人都看傻了,两个小孩尖叫起来。/p
查尔斯和巴斯克本能的想阻止,但哪里还来得及?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冲自己开火。/p
然后又眼睁睁的看着子弹打在他的身上,他的军装发生波纹状的波动,近距离射出的子弹像是撞上了一堵柔韧的、弹性极强的墙,强大的冲击力只是让弹着点凹了一下,随即子弹就耗尽了动能,无力的跌落,军装完好无损。/p
好强的防御能力!/p
杨炜照自己胸部和腹部连开四枪,可能感觉冲击力还不够,又把枪口对准自己的手臂、大腿,连开两枪,完了,又往腋部开了一枪,再朝两个脚掌各开一枪,把一个弹匣祸害得一干二净。/p
查尔斯和巴斯克看得直抽凉气。当过兵的都知道,现在的防弹衣防弹性能越来越强,中小口径枪弹想打穿重型防弹衣是非常困难的,但并不代表穿上重型防弹衣就能刀枪不入了。防弹衣防弹能力再强,也只能防住躯干,四肢、脖子、头部是保护不了的,腋部更是任何型号的防弹衣的罩门。美伊战争,伊军对付美军的杀手锏就是路边炸弹、汽车炸弹和狙击手,其中狙击手效率最高,十年美伊战争,有超过一千名美军士兵死在伊拉克狙击手枪下,绝大多数美军士兵都身着重型防弹衣,但这保不住他们的性命,伊军狙击手要么打脸部,要么打腋窝,都是防弹衣保护不了的要害,一打一个准。但是这个家伙穿的这套军装……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薄弱位置,子弹打上去,噗一声就弹开了,屁用都没有,就连脚掌也是一样!/p
得,人家不仅有防弹衣防弹裤,连防弹鞋都有!想必在战场上碰到这种全身上下刀枪不入的家伙,再怎么训练有素的精英战士也会头痛万分吧?/p
杨炜将手枪还给巴斯克,很认真地说:“这就是他们的军装,在较量中,我们佣兵团的狙击手多次用m200狙击步枪发射穿甲子弹直接命中他们的胸口,他们也只是仰面摔倒,但马上又爬了起来,继续冲杀。”/p
吸凉气的声音更加响亮了。/p
杨炜从背包里拿出步枪,瞄准远处那架飞得越来越慢,明显锁定了这幢木屋的无人机,一扣板机,电弧连闪,嗤嗤声中,三发子弹连成一线射出,微光闪过,那架无人机炸成一团火球,碎片四下激射,当真称得上是粉身碎骨了。/p
查尔斯和巴斯克这两名英国伞兵部队退役的士兵再度傻眼了。/p
“这是他们用的枪……”/p
不等杨炜说完,巴斯克便满脸羞愧的将自己的手枪藏了起来,由衷地赞成杨炜的话:能逃就逃,不能逃就投降,反正绝对不要抵抗!/p
这他妹等于是拿电狗怼ak,抵抗个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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