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这么干的企业家,除非是他有足够多的底气和底牌、笃定自己一辈子能灭好多条赛道,所以多一条少一条无所谓,哪怕灭一行来立威都行。
那种感觉,就跟灭霸打个响指差不多吧。
……
场外的企业家和学者们震撼不已,场内的刘庭长和潘筱婷、书记员秦暖,何尝不是如此。
他们审着审着,居然有一种参与了历史进程的豪迈感,既是法律史的,也是产业史,更是科技史的。
法庭辩论结束后,刘庭长宣布暂时休庭,合议庭讨论。
原本这种大案子也可以择日宣判的,不过今天来旁听的人那么多,还有很多法制媒体,所以还是讨论后直接宣判吧。
众人焦急等待了半个小时后,刘庭长拿着潘筱婷帮他草拟、他点头批示的判决书,宣布结果。
判决书读了整整二十分钟,最后的结果自然是判定莱曼眼镜“反向假冒”天元光学商标品牌权益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按照订单金额的20,赔偿给天元光学。
莱曼眼镜一共进货了6000副眼镜,每副要额外赔款5块钱(网上标的原价30,满减后实际进货价25元,裁定商标品牌权益占货值的20,相当于把满减券赔还给顾辙了),所以判莱曼眼镜赔偿天元光学三万元。
被告代理人当庭表示不上诉,可以随时支付这三万块。
但明眼人都知道,这三万块算个屁啊,真正的风暴,正在随着这三万块的判决而聚集。
旁听席上,最急的显然是淘宝马老板,随着案子判决,他忽然想到一个麻烦:
“不好!顾辙把这家进货的人告了之后,他倒是立威了,可他那些客户不敢再来淘宝进货怎么办?他可以不在乎天元旗舰店的销量,咱还需要这个标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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