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自武帝以后迄于东汉,募兵制逐渐发展并取代了征兵制,成为兵士的主要来源。
西汉的募兵有各种名称,曰“勇敢士”、“应募罪人”、“奔命”、“亢健”、“应募”等等。
这些应募兵士多来源于无业流民、弛刑徒等无产者。
汉朝经常用这些士兵从事对外的重大战争。王莽时,又大募天下丁男及死罪囚、吏民奴,名曰“豚突豨勇”,作为对匈奴战争的主要兵力。
东汉的户籍什伍制度已大大松弛,个体小农大量减少,征兵制难于继续推行,军队的兵源除了战时临时性征兵之外,主要靠募兵维持。东汉各地屯兵多来自招募。
例如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武陵五溪蛮反,东汉政府即暮十一郡“麝士”及弛刑徒四万余人前往镇压。
东汉不仅内郡兵招募,边郡戍卒也完全实行招募制。
例如,建武一十六年(公元50年)发遣内地实边的百姓,皆赐以“装钱”。实边赐钱制是西汉所没有的,是暮民戍守边地的一种制度。
明帝永平元年(公元58年)募士卒戍陇右,赐钱人三万,这标志着东汉募兵制全面取代了征兵制。
东汉政府招募士兵的费用,称为“赏募钱”或“赏真”,实际上相当于雇佣士卒的工资。
东汉少数民族往往也采用招募的办法。东汉少数民族兵称“夷兵”,是军队中的常员,战事结束后也不遣散,编在军队中领受“牢直”、“廉赐”,成为一种常备的雇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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