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偏偏就喜欢上了这个不解风情而且并不英俊的男人,只因为......”/p
“只因为?”/p
“即使是你这样的战斗机器,也需要枪油去润滑。而作为枪油的我,没有战斗机器,那么就毫无意义。”/p
夜愿转身将凉子揽入怀中。/p
琼斯已经来到了现场,偷听到车里对话的他自卑了起来。他什么都不是,他既不是穿上西装运筹帷幄的那种英俊油头,也不是那种能和凉子谈刀光剑影恋爱的人。一个平凡,且平庸的人。/p
不过,当他抬头看见下午的阳光时,他还是开心了起来。/p
“一个乐观、积极的人,上天迟早会眷顾他的。”琼斯说。/p
他只是还没遇见真爱,但他坚信自己是不亚于夜愿的男人。至少,因为他是一个情种与硬汉并存的庸人,所以上天才能忽视他的平庸。/p
沐浴完鸳鸯浴的夜愿换上了一件防水的黑色连帽夹克风衣,而凉子则从牛仔裤配白t的装束换成了那身常服,凉子穿着的常服是黑色的长袖外套、卡其色的衬衣、红色的领带,以及黑色的铅笔裙配上黑色的丝袜和黑色中跟鞋。/p
在场的人看着英气十足却又不失性感的凉子,无一不在嫉妒夜愿。/p
夜愿观察着树木上的血迹,问凉子:/p
“这可能需要你的bap知识了。”/p
(baysis,即血迹分析)/p
只见血迹星星点点,如星空、如掉漆的漆粉一般。/p
“高速撞击血迹,速度大概超过了每秒100英尺,血迹直径小于一毫米,伤口对穿。是枪伤。不过......”/p
“不过什么?”/p
“这些枪伤并不是致命伤,凶手只是开枪卸除了他们的武装,致命伤是贯穿伤。无抛甩、转移、擦拭状血迹,证明没有明显搏斗痕迹,凶手的格斗能力完全处于碾压地位。死者肺部被刺穿,所以因为咳血造成了呼吸喷溅状血迹。地上血迹直径很大,证明血滴下落高度很高,说明死者在直立状态下就遭受了致命一击,而不是倒地后被补刀。”/p
“这么说,凶手杀人十分干脆。而且,他是个傲气到想用刀来一击致命的职业杀手?”/p
“我们可以用细绳来做反向延长,重现一下当时的场景。”/p
“血迹中没有阴影或缺失吗?”/p
“没有。说明现场没有任何物体被凶手拿走;或者说,凶手可以拿走想要的东西时不留下任何痕迹。”/p
“我想陈嵩阳并没有他想要的东西。不过,他杀掉陈嵩阳究竟是为什么呢?现在卸磨杀驴未免太早了。”/p
“除此之外,凶手杀死每个人使用的刀法过于随机。我无法判断出他的惯用手,或者说他的左右手都能自如的使用刀具杀人。”/p
“真是个用刀的行家,不过我肯定,这手法不像是兵击武术类的,更不像是特种部队或职业杀手。他杀人更像是......”/p
“对人体颇为了解的外科医生。”/p
“没错。”/p
夜晚/p
11:05/p
魔之都的高塔之上,半张脸被毁容的爱德华出现了。/p
“居然毁了我引以为豪的容貌。夜愿,你这个寸头野蛮人成功激怒了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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