桀骜不驯的鲜卑人并非不可征服,但却绝不是现在!
马跃绝不会狂妄到以为仅凭他地两千多骑兵就能够让裹众百万、控弦之士数十万的鲜卑族拜倒在他的脚下,按照贾诩的既定战略,现在还远未到征服鲜卑地时候。既然不能为我所用,那就唯有杀之以绝后患!鲜卑人多死一人。将来征服他们的时候就少一分阻力~~
“嚓嚓嚓~~”
沉重的脚步声中。高顺越众而出,缓缓走到鲜卑人阵前站定。
狂风呼号。荡起高顺身后的披风,猎猎作响,令人窒息的肃杀之气在天地之间无尽地弥漫开来~~
“刀斧手~~”
高顺铿锵的声音响彻长空。
“嚓嚓嚓~~”
急促、沉重的脚步声响起,一支千余人的汉军步兵疾奔而至,褐色地皮甲,暗红色的战袍,锋利的马刀,还有头盔上那一束束樱红的流苏,看起来,似乎是一支装备精良的大汉精兵,但他们脸上战战兢兢的表情却无情地出卖了他们。
没错,他们只是一群从未上过战场的新兵蛋子,这一千多号人是马跃命高顺从汉人流民中招募的精壮。自进驻宁县之后,马跃并没有盲目地扩充自己地军队,百战余生地他非常清楚,兵贵精而不贵多!
“列阵~~”
高顺负手肃立,不怒而威。
跨马肃立马跃身边的贾诩目露激赏之色,向马跃道:“主公,高顺真大将之才也~主公得高顺之助,胜过得精兵十万。”
“嗯?”
马跃闻言目光一凝,没想到贾诩对高顺地评价竟如此之高!马跃一直觉的高顺的确带兵不错,好几次力挽狂澜、连败曹操麾下李典、乐进、夏侯渊等猛将就足以说明一切,却从未像贾诩这般,认为高顺是个大将之才!
贾诩捋了捋颔下柳须,说道:“摧敌锋于正锐,斩骁将于阵前,是为猛将;善于练兵、长于统兵,虽兵寡而临阵不惧、虽势众而临战不骄,且将士归心、三军用命。是为大将,今高顺之能,足以当得大将之号,主公以为然否?”
“嗯!”
马跃重重地点了点头。
此时,千余新军已经列阵完毕,高顺手按剑柄,从阵前缓步走过,千余新兵蛋子的目光霎时聚焦在高顺身上。目光随着高顺的脚步而缓缓转动~~
“嚓嚓嚓~~”
“呼噜噜~~”
只有呼号不息的狂风,以及战马偶尔的响鼻声与高顺沉重的脚步声相呼应,天地间一片肃杀~~
“上~”
高顺的脚步突然一顿,从牙缝里崩出冰冷地一个字,千余名新兵蛋子大吼一声、疾步抢上前来,呼喇喇地涌进了鲜卑阵中,各自按住一名鲜卑俘虏的颈部,那一柄柄锋利的马刀已经高高举起~~
战战兢兢的神色正自新兵蛋子的眸子里迅速褪去。取而代之的却是狂乱如野兽般的光芒,要想改变一个人,将他从善良的农夫转变成凶残地战士,杀戳~~永远都是最为行之有效的策略。
“斩~”
高顺一声令下,刀光闪烁。千余柄锋利的马刀狠狠劈下,千余颗人头滚落在地、鲜卑人的鲜血,顷刻间染红了枯黄的荒漠~~
“斩~”
“斩~”
高顺面无表情,不断地重复着同样的命令。杀红了眼的红兵蛋子举刀,下劈,再举刀、再下劈,激溅的鲜血染红了他们地战袍。朝阳终于驱散了薄薄的晨曦,将第一缕阳光倾洒在这片血腥的土地上,惨烈犹如修罗血狱~~
“哇哇~~”
几只秃鹰被浓重的血腥味所吸引,从远处飞来,于空中不住盘旋~~
“收刀。退后~~”
高顺一声令下,行刑完毕的新兵蛋子潮水般退了回去,荒漠上却多了三千多具尸首分离地尸体~~
“呼噜噜~~”
马跃策马而出,缓缓来到乌桓人阵前,卸下硕大狰狞的狼王头盔,犀利的眼神冰冷地扫过,所有乌桓人都为之侧目,竟无人敢与之直视!
“宣誓效忠。饶尔等不死~~”
马跃深深地吸了口气。以生硬的阿尔泰语仰天长啸,两千多乌桓战俘顷刻间垂下了他们高昂地头颅~~
……
肥如城效。官军大营。
田楷匆匆闯入公孙瓒大营,厉声道:“大人,刘备和关羽跑了!”
“嗯!”公孙瓒目光一凛,沉声道,“跑了?”
田楷道:“不错,下官早就怀疑刘备,所以一直就派人暗中监视,没想到今夜果然溜了,是不是派人追杀?”
公孙瓒想了想,舒了口气,摇头道:“算了,本官毕竟和刘备同学一场,他不仁我却不能不义,就由他去吧。”
田楷道:“大人,刘备~~有枭雄之姿,如果往投刘虞,恐贻害无穷哪。”
公孙瓒道:“我意已决,公休要多言。”
“唉~”
田楷叹了口气,转身出帐。及至帐外,田楷眸子里却悠然掠过一丝冰冷的杀机,心忖大人心慈不愿杀害同窗,身为门下却不能不为之谋,刘备有枭雄之姿,岂能轻易纵容?当速率军追杀之~~
……
宁县,将军府议事厅。
裴元绍道:“伯齐,这些乌桓人虽然投降了,不过对我军并没有多少认同感,再加上语言不通、交流困难,如果局势有变,或者受到外敌入侵,他们还是很容易背叛的,所以,我建议还是把妇孺、牲畜留在城中以为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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