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不管是坐商行商还是开工坊的,对一个正常社会来说绝对不可或缺。
那为啥历代都有重农抑商的传统?
所谓重农抑商,放到后世相当于——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的立身之本,是财富创造的根本源泉,是国家强盛的重要支柱。重视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的发展,打击金融投机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
自古以来农业才是实体经济,商业被认为是投机倒把。所以重农抑商也就不足为奇了。
随着农业发展、手工业进步和商业的繁荣,资笨主义迟早出现,商人抬头势不可挡。
万历年间,朝廷开始允许商人子弟以“商籍”参加科举,算是个萌芽吧。
……
革命军在当地盘踞日久,声望日益增长,老百姓们也收起了小心。
当然,暗中诋毁“短毛贼”的很不少。土豪劣绅之流也就算了,不少根正苗红的劳苦大众也跟着吆喝攻击农民军,令人无语。
总的来说,还是“认可”革命军的“良善”多。
有个裁缝,给大户家里做衣服时不小心办砸了。东西挺贵,价值十七八两银子。
弄坏了肯定要照价赔偿,但他又没钱。无奈之下便想把女儿卖了还债。
裁缝东跑西跑,人家出到四两的便是上等足数,再也添不上去。
一般来说,买个十三岁以下或者是粗使丫鬟市价也就三四两;能做个家常饭,会伺候人的大概要十两左右;能做出一桌酒席,再有几分颜色的要几十两;精通吹拉弹唱的就奔着上百银子去了。
裁缝无奈之下就把闺女推销给了短毛老爷。李自成爽快的掏了二十两银子买下。
大统领真不是要扩充后宫。小姑娘才十四岁,虽然到了大明法定结婚年龄,虽然长相挺喜人,但不能qín_shòu不是?
落到他手里总比给老财做奴强。
至于说哄抬人价,起码没啥坏处。苦主能多拿点钱,革命军里也能多补充点女人,还能打击地主们的嚣张气焰。三赢!
又有个小商人来求见大统领,他想让短毛给自己老爹题个墓志铭。
李自成问完生平,提笔书写——
初从文,三年不中;改习武,校场发一矢,中鼓吏,逐之出。又从商,一遇骗,二遇盗,三遇匪。遂躬耕,一岁大旱,一岁大涝,一岁飞蝗。乃学医,有所成。自撰一良方,服之,卒。
……
还有些老百姓纷纷前来祈求“贼青天”为民做主。
刘善村有个童生,家里六七十亩地,之前都佃给两户远房亲戚耕种。
某个亲戚在王家租田已有三十多年,在他的相应租帐上,童生爹早批了一句“奸刁之极”。另有补充语:“其田甚好,千万勿被佃人蒙惑让谷。”
老头一死,家里就剩下孤儿寡母。亲戚先是开始少缴佃租,慢慢找理由拖欠不给,后来完全不搭理了。
“穷人天生是好人,有钱人就是坏蛋”的理论靠不住。
寡母胆小,只能偷偷抹泪,不敢招惹麻烦。她靠着另十来亩地租,又在工坊里给人炼制硫磺,勉强养家糊口。
童生年龄渐长,书都快念不起了,于是不顾母亲劝说,去跟亲戚理论了几次。当然无果,后面还被打了一回。他气急之下,跟母亲闹翻,执意找上了“贼青天”。
乱世用重典,李自成将佃户当众“绞立决”——以劝说农民交租交息。
这事吓坏了一干人,有些地主老爷都觉得短毛太过分了。
地主老财欺压佃户奴仆的更多,比如窦庄就私设有公堂和地牢。
只要没闹出人命,李自成尽量少杀大户。又劝说地主减租减息。
唉,地主比佃户待遇高啊。
李自成虽然时时刻刻都在窥觊大户们的财产,但是眼下只能以“治病救人”为主。
统战是一个重要因素。此外,很多老农尽管种了八辈子地,可他们连日历都看不懂,农事往往依靠地主指导。这也是乡下老爷们身份尊贵的一个原因。
李自成暂时也培养不出农技员,将就着过吧。
……
还有些卖断身契的奴仆逃奔革命军。
这些男女按常理算私人财产,有胆大的土豪就上门讨要。
明初朱元璋规定只有勋贵和三品以上官员可以蓄养奴婢,其来源还是朝廷发给的官奴。
后来,地主需要奴婢伺候,贫民要卖身葬父,社会需求旺盛,双方一拍即合。私下的买卖人口就泛滥了。
为了躲避律法,双方采取干爹干女儿的方法钻空子。明中后期管制渐渐宽松,不过称呼主人爹娘的传统仍然留存了下来。
(古代如果某个土豪有大量奴隶,那随时可以转化为兵源。有地有粮又有兵,若他们在地方上胡整,皇帝可就坐不稳龙椅了。后期人力资源丰富,使用佃农、长工的综合成本已经比蓄奴低了。之后奴婢也就少了,他们的工作也变成专门伺候主人饮食起居。)
李自成本不想搭理那些老财,但考虑到要搞好“群众”关系,每个逃奴补了原主五两银子赎身费。倒也没人敢嫌少。土豪们反倒觉得短毛挺好说话。
还有一桩案子,牵扯到革命军。
现时大户人家愿意出高价雇佣厨娘。反过来,府里有厨娘也是身份地位的象征。
能做大席的才能算厨娘。
厨娘这份工作好啊!吃香喝辣工钱又高也体面。
那就有男人眼红了。
二刈子闪亮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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