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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明星谁当偶像派啊- 第36章 李伊然想要翻唱权(2/2)

文/田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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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就转移话题,询问李伊然来找自己的原因。

他可不认为对方是闲得无聊找自己玩,或者是探讨音乐之类的,李伊然应该还没这么闲。

“肖默哥哥,我想翻唱你的新歌。”

李伊然也没再继续胡闹,进入正题:“我想得到《好想爱这个世界啊》这首歌的商业翻唱权,当然,我会支付一定的报酬,不会白用的。”

《好想爱这个世界啊》是一首质量极高的歌。

肖默在舞台上唱出这首歌的时候,李伊然就有点动心了,所以,她只是回去跟经纪人商量了下,得到经纪人的同意后,她就第一时间来找肖默,希望可以得到商业翻唱权。

何为商业翻唱权呢?

正常情况下,一首歌曲的商业版权应当属于创作者,创作者将歌曲以分成买断等方式授权给歌手,从而让歌手可以靠这首歌达到某种商业目的。

一首歌如果火了,肯定会有无数音乐爱好者跟风翻唱。

但这种未经创作者书面许可的翻唱,是不允许产生盈利的,否则,就是侵害创作者利益,一旦被起诉,几乎百分百要赔偿的。

当然——

像是流浪歌手、ktv、酒吧驻唱之类的……就算没拿到书面许可也能随便唱,毕竟,就几百几千块的利润,哪个音乐人会没事儿干起诉人家啊?传出去都能被同行笑话死。

但李伊然不同啊。

作为【天下娱乐】旗下的当红一线歌手,李伊然翻唱一首歌,产生的利润可不是小数目。

而且,李伊然不只是要翻唱这么简单,她还想出单曲专辑,如果销量好的话,以后或许还会用在演唱会上……所以,商业翻唱权这东西,肯定不能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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