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被叶明珠震了的矮胖子却突然动容,翻出一个小笔记本。
“……它们通常以3~10条为一组,一起行动,类似狼群。以洞穴里滋生的藤蔓、甲虫为食,但嘴很馋,可以用兽肉诱杀之,但毒药效果不大。似乎被赋予了守卫洞窟的使命,虽然平时行动貌似正常,却绝对不会踏出遗迹一步,无论白天黑夜。另外,它们的喷火、爪子和尾巴是主要攻击方式,弱点则是喉咙、后脑勺和第三脊椎,也就是头颅一带的部位……总数嘛我没有关注过,不过按遗迹的规模推算,再多也不过一百来条吧?”
全场静寂。
何闻笛最先反应过来,竖起大拇指,“干得漂亮!怎么想到去观察的?”
“我是可疑人士嘛。”矮胖子忿忿不平地说道,“大家都看不起我,什么事都不让我做。拉雅姐算是好的,但也只让我看守营地,整理备品。我就只能干点在营地就能干的事咯。再说,那个被你们叫成烂人的克莱姆,对我可是蛮好的,教过我要细心观察敌人、评价实力,赢不了的时候,哪怕跪地求饶也要活下去……”
“那个克莱姆?”叶明珠不屑道,“他可是把你们的另一名队友,当成肉盾来使用!你难道要说,他只把你当朋友,而不在乎那个因诺什么的少年的死活吗?那就更渣了!”
“这!我不知道!我脑子很乱!”矮胖子一肚子火却又不敢发,“我不相信克莱姆是那种人——”
“他掩饰得很好罢了。教了你一堆东西,搞不好也是为了卖你的时候更便利些。”
“住口——”
“够了,明珠!”何闻笛制止道,“纠结一个死人没意义,胖子兄的情报做得很好,这是重点。那咱们就慢慢诱杀龙人,往里推进吧。大家要沉得住气。对了胖子兄,你叫什么?”
“罗尔!安内姆·罗尔!”
胖子闷哼一声,把笔记本丢给拉雅,又缩在队伍一旁了。
倒是拉雅拍了拍他的肩,“谢啦,罗尔。”
“……”
之后,全体稍微做了个誓师,表态要“拿到冥王,撼动世界,大家一起回主神空间去”,便向里进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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