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那些没有智慧的类人形魔怪,还有大约上百万强悍的异族,生活在野狗原上,人类反而是少数民族。
这些异族个体实力强悍,文明程度却很低,甚至还有以智慧生物和自己的同类为食的食人族。有的连智慧生物都谈不上,除了比魔兽聪明,没有一点文明之光的闪现,其实和魔兽别无二致。
有些异族文明程度较高,对于人类没有威胁,能够被人类接受,和人类的关系比较亲近。人类允许他们进入自己的地盘进行交易,甚至混居。
最有代表性的就是野蛮精灵和兽人。
野蛮精灵族的山狮部落距离迷雾镇不远,有时会到迷雾镇贩卖一些兽皮、草药之类的山货,换取些日用品和工具。有些野蛮精灵甚至搬到比较开放的人类村镇里,和人类一起生活。
李吉白天见到的几个身背弓箭,手持猎叉短矛,遍体纹身,长着长耳朵的人,就是对人类还算和善的山狮部落的野蛮精灵。
迷雾镇已经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不同于后来新建的人类村镇。
迷雾镇的建立是在第三次驱魔之战后,已经有三百多年历史了。
这三百多年来,迷雾镇在当地扮演着重要角色,起起落落,最终成了一个由艾斯帝国流民组成的“大镇”,平时也会接纳少部分野蛮精灵、矮人、荒野兽人。
在艾斯帝国建立后,迷雾镇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划入了十二连城中的黑山城。
只是这里距离黑山城还有三百多里,距离最近的烽燧也有近二百里。
黑山城对迷雾镇的控制,几乎为零。
听上去这里似乎很荒凉,但其实不然,相对于其它村镇来说,迷雾镇绝对算得上是“重镇”了。
由于这里紧靠睫毛险道,水果酿造的果酒和蘑菇也很出名,每年都有许多商人冒险,到这里来进行交易。
实际上这里土地肥沃,物产丰饶,除了水果和蘑菇,还出产一些珍贵的药材。要不是因为距离野狗原实在是太近,而且魔犬猖獗,迷雾镇大有可为。
迷雾镇虽然属于艾斯帝国,可是除了驻守在附近烽燧的十几个老兵,会偶然在巡逻时来迷雾镇找找乐子,平时既没有治安官巡逻,税务官也不愿冒着生命危险,来这个穷乡僻壤收几个铜板。
迷雾镇有出息的年轻人们,也会到大城市――黑山城讨生活、打零工,或者去更远的、真正的大都市生活。
迷雾镇的镇民们基本都是来源于艾斯帝国的流民,或是逃犯,虽然自认为还是艾斯帝国的一员,可他们并不想遵守艾斯帝国的法律和规矩。
迷雾镇的法律和治安,基本依靠自治。
除了商人和到草原上冒险的背包客会出现在小镇,平时没有外人来打扰小镇的安宁――在很多人的意识中,“异族”不能算是人。
迷雾镇偏僻而孤独,距离小镇最近的一个镇子――大树镇,远在向南方向的百里外。
迷雾镇却并不闭塞――从大城市来的商人们,会讲上流社会最流行的笑话。
一块偏僻而不闭塞的“法外之地”――多么好的藏身之所!
是的,李吉并不想回到索林帝国。
回去干什么?
唯一的亲人――拉卡里斯·李的姨妈――已经死了。从拉卡里斯·李的立场来看,可说了无牵挂。
李吉对于索林帝国,更是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他对于那个腐朽堕落的封建帝国毫无好感。
如果回到索林帝国,黑暗净世教的邪教徒们是绝对不会放过李吉的――或许,还有索林帝国高层的一些人,也希望他就此一命呜呼。
安全起见,还是留在迷雾镇吧――毕竟拉卡里斯·李的这条小命,现在属于李吉。
李吉抱着丽丝,在街上闲逛,东瞅瞅西逛逛,仗着面嫩和人攀谈打探。当天晚上的时候,李吉已经坚定了决心――留下来。
休整一天之后,李吉准备再次背着妹妹出发,前往镇外的荒原狩猎,顺便熟悉一下迷雾镇的外部环境。
旅馆老板吉姆好心的阻止他:“杰克,千万不要这样做!野狗原很危险的!――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杀死那头落单的五阶魔犬的,但野狗原深处的四阶、五阶甚至六阶的魔兽成群结队,比比皆是”
吉姆的妻子丽莎也抱着孩子走出来,劝说李吉千万不要鲁莽。
看看丽莎抱着的孩子――和丽丝差不多大的婴儿,李吉眼睛一亮。
他把丽丝抱到丽莎面前,和她商量:“能不能帮我照顾一下我妹妹?――就一天时间,我保证傍晚就会回来!”
丽丝张开小嘴打了个哈欠,适时的卖了个萌。
丽莎被可爱的丽丝打动了,犹豫不决的看着丈夫吉姆。
善良的吉姆无奈的点了点头。
丽莎欢呼一声,一手抱起一个,带着两个孩子回自己的房间了。
吉姆愁眉苦脸的看着李吉:“兄弟,你可一定要安全回来啊!――你不知道一个拉家带口的男人有多难!”
李吉辞别了忧心忡忡的吉姆,走出镇子。
李吉有自己的打算。
他想进入普通人的生活――就像一滴水汇进汪洋大海。
在此之前,他要先留在这里,了解了解这个世界的人文。
这里是法外之地,留在这里凭得是实力。
李吉觉得自己有这个实力。
李吉想在迷雾镇居住,就要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家。
太过简陋的房子显然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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