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此案的法官没有运用希克林测试来裁定本书为“淫秽”,相反他得出了一个新的判决先例,那就是应当将《尤利西斯》视为一个整体而不是根据它的部分内容来分析。
也就是说在这个判例中,法官明确认为,只要一本书里有“哪怕一点儿”,可以“与人为善”正面描写,那么整本书籍就可以受到第一修正案的保护,政府机构不得对其的印刷邮寄销售行为作出干涉。
因此裁定,《尤利西斯》终于获准在美国本土出版发行。仅在1934年,初版一万册图书就瞬间售空。
可见这个判罚是多么让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多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然后是发生在1957年的,“罗斯诉美国”案。
罗斯是一位出版商,
因邮寄淫秽物品广告和书籍被宣告有罪。(罗斯是米勒的前辈,米勒之所以这么做也是吃准了此判例的有效性)
罗斯的辩护律师没有否认其通过邮寄的形式进行分发(实际上米勒的律师也是持有相同观点),但是他坚称这些材料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罗斯案据此向上诉法院上诉,但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塞缪尔·罗斯依旧是被判有罪。!--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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