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即便是历史上思想开放的唐朝,对于婚姻制度的要求也极其严格。
不仅确立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合法性,还否决了子女的婚姻自主权,一切皆听父母之命。若违反不听者,还得接受杖刑处罚。但是在唐朝寡妇可再嫁,甚至其父母有权强制性出嫁,不得违背。
正是这样的婚姻制度,也酿成了不少的悲剧,不过也有其存在的必要性,简而言之就是有利有弊。李宽回想起后世中婚姻自由,实际上面对高昂的彩礼时,往往让很多人望而却步,不是不想娶而是娶不起,与现在的父母之命又有几分相似之处,同样讲究门当户对,这让李宽嗟叹不已。
状态提示: 第三十九章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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