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希木在布置自己小窝的时候,包裹忽然破了,许多东西掉了下来,裹磨破了几个洞。
张奇刚好在附近,就过来帮希木捡起这些家当。却见不过是些衣服、绵被之类。只不过,竟些一本泛黄的粗纸小册子。
张奇颇为好奇,也忘了要征得主人同意,就打开来看,却见是手写的钞本,看似用毛笔写的,字迹还算工整,首页却是一首小诗:
“少时犹不忧生计,老后谁能惜酒钱?
共把十千沽一斗,相看七十欠三年。
闲征雅令穷经史,醉听清吟胜管弦。
更待菊黄家酝熟,共君一醉一陶然。”
虽说是繁体字让张奇看不习惯,但他毕竟是文学爱好者,总还是认得出是什么字的,于是点了点头,赞道:“好诗啊,就是这字写得还不算好,有点稚拙。”
“这个……是我练字用的……”希木红着脸说道。
“你识字?!”张奇颇为惊喜。
“我阿爸是村里最利害的人,会打猎,会看病,会识字。这首诗也是阿爸教我的,让我一字一字的临摹,我学了很久才会。”希木一脸骄傲地说,“可惜,我要放羊,而且又病了很长时间,认字晚了,因此识字不多。”
“识字就好,看来,你阿爸也是风雅之人,只是可惜了,英年早丧。”感叹一番,张奇又问:“对了,这些孩子当中,有没有谁识字的?”
希木摇了摇头,道:“没了,村里就一两个人识字,这些孩子应该都没学过。”
张奇轻轻叹了口气,看来在古代,平民大众都与普及教育无缘啊。
希木忽然问道:“少爷,咱们这个山村,叫什么名字?”
张奇不由得一怔,以往都是他一个人,因此没想过这个问题,但现在一下了有了许多小居民了,的确应该有一个名号才是。
想了一想,忽然信口道:“陶然山庄,嗯,就叫陶然山庄罢。”却是想起了刚才在希木手钞本里看到的诗句,心中有感,于是就用上了这句“共君一醉一陶然”了。
总算是安置了山庄的第一批居民,虽然都是小孩子,但如果将他们从小养大,相信一定会更加忠诚可靠,而这正是张奇所需要的。
此后的日子,张奇总算轻松起来。
张奇惊喜地发现,希木做起事来,简直就是山寨版的星期五。(星期五是鲁宾逊收的仆人,看过《鲁宾逊飘流记》的都知道。)又勤快,又能干。每天野鸡打鸣就起;做事俐落,做好早餐,张奇都还没吃完,希木就采野菜回来了。还没等张奇收完野菜,希木就砍好了柴,做午饭也不愁柴火了。
去打猎,希木也是天生好猎人,第一天不太行,可三四天之后,就把张奇远远抛在后面了。他就用一把从村里带来的粗制的小弓,就能射到野兔。张奇拿着枪,不禁摇头苦笑。
这真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啊,张奇不禁感慨万千。
有了希木这个半大孩子当帮手,张奇一下子轻松了许多。
因为田里的水稻都是超级种子,三个来月,就迎来了第一次大丰收。亩产都在千斤以上,就算留下一小半当种子,也有一大半可以拿来吃用,或是出售。
目前山庄就张奇和希木与及八个小孩,吃不了多少大米。众人同时想到的,自然是到县城去卖米。
当前正值灾年,粮价居高不下,暴涨十倍以上。按当时市价每石大米售银十两,如果能出售两千斤大米的话,起码能卖到两百两以上的银钱。
在大明朝,一两银子够一个平民半年的用度了,当然,买米除外。一般雇工,一月也不过半两银子的费用而已。至于吃不起大米,也可以吃野菜或是自己开荒种粮。要不然饿死的人就更多了,但即便如此,这些年饿死人的事也时常听闻。
假如张奇要雇工来替自己开荒种地的话,一百两银子,就足以雇佣二十个长工将近一年之久。
二十个长工至少可以开垦百亩田,到时都种上张奇这次收获的高产粮种,三个月一收,又可得粮十万斤,大约折合千石,合银万两。等到那个时候,不发达都不行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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