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多次与汪希民进行交流,并在固定相关证据后,对汪希民千叮万嘱,一定不能再汇款、避免扩大损失,同时一有进展,要迅速与民警联系。而此时,汪希民已给“未婚妻”转去了11万元。
民警多次提醒,但汪希民却执迷不悟,仍然抱有一丝幻想,最终再次被骗。
2018年3月份,汪希民从郧阳区老家回到帝都务工。当月下旬,盛小芳再次在微信“出现”,称其失联是因为与家人闹翻、吃了ān mián yào,随后被抢救回来。她还以检查身体为由,要求汪希民再次转3000元,汪希民考虑再三,最终还是背着民警又转了2500元。接着,盛小芳又多次追要剩下的500元,汪希民这才醒悟,赶紧与办案民警取得联系,民警得知情况,立即对汪希民进行了批评,并要求其停止汇款,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直到2018年9月份,盛小芳又出现了,目的还是想让汪希民汇款。这次盛小芳称自己手头有92000元,想要汪希民再汇8000元,凑够10万元去石堰市郧阳区找汪希民买房、结婚。汪希民早已醒悟,果断拒绝。
案件告破,女骗子多次拉丈夫、女儿“下水”
案发后,帝都市兴义区公安分局、石堰市郧阳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两边的工作专班分头开展调查。因汪希民务工地点不固定、部分证据已缺失,盛小芳的个人信息也非常有限,工作难度较大;而事实,盛小芳系冒充他人信息实施诈骗,也在一定程度误导了民警的侦查方向。直到2018年10月份,民警成功获取盛小芳的真实信息,并第一时间将其列为在逃人员。
2018年11月旬,石堰市郧阳区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周伟带领专班民警驻守侦查20多日,等待时机成熟后,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兵分多路,一举将“盛小芳”及其同伙成功抓获。
案件告破、真相大白,让民警大跌眼镜的是,张若香为获得汪希民信任、骗取其财物,不惜多次拉丈夫、女儿“下水”,精心编制谎言,布下陷阱,巧立名目、实施诈骗。
随即,张若香及丈夫、女儿均被郧阳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挽回损失,民警积极做工作,促使张若香补齐赃款。得知11万余元损失已被追回,汪希民愤懑地说:“我不想谈钱,我现在是感情被欺骗了!我被欺骗的感情,心灵遭受的创伤该找谁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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