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想着叶茂看庄明宪的眼神,脸上都是笑容。
她活了这半辈子,还从没见过比她孙女更好看更招人稀罕的小姑娘呢。
“颜色太亮了,我怕自己压不住。”庄明宪撒娇道:“还是换一件吧。”
老太太却不依:“我的安安长得好,皮肤又白,穿亮色的衣裳只会明艳可爱,怎么会压不住呢。”
“你听祖母的!”老太太哄孩子一样:“这样穿可漂亮了,活泼泼的,祖母看着就喜欢。”
看着老太太眼中的慈爱与笑意,庄明宪到底舍不得拂了祖母的意,只能点头答应:“我听祖母的。”
老太太笑意更盛:“真是祖母的乖孩子。我明天身子不爽利,就不去长房了,我跟你大伯母说好了,让她带着你去。晚上早点睡觉,明天起早点,别让你大伯母等你。”
“好。”庄明宪看着祖母红润的面孔,知道她是不愿意见长房老太太,就乖巧地点点头。
……
第二天庄明宪装扮一新,正打算出门,叶茂就来了。
他给老太太请了安,落在庄明宪身上的目光有掩不住的惊艳。
他一直都知道宪表妹好看,粉粉嫩嫩跟朵桃花一样,又娇又美。
可今天的宪表妹美得浓烈,美得直观,像桃花涂上了晚霞云锦,让人怦然心动。
那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就像天上的小星星,吸引着他的视线。
他觉得耳根热热的,心里热热的,深吸了一口气才笑着对庄明宪说:“宪表妹,你收拾好了吗?我们一起去长房。”
他是特意来接庄明宪的。
他眼里的欢喜温柔是那么明显,只可惜庄明宪看不懂。
她接触的男子只有一个傅文。
可傅文给她的只有冷漠、拒绝与打击,她从来不觉得自己身上有吸引少年的特质,也从未想过会有人喜欢自己。
前世的遭遇,让她在爱情方面特别自卑。
她知道,她这样遭人厌恶的人,绝不会有人真心喜欢她,所以,她也做好了不嫁人的打算。
弄点药,装成必须卧床的重病,躲过婚龄。从此之后,她就能一直陪着祖母,过她的快快活活的小日子。
“收拾好了,收拾好了。”老太太抢在庄明宪前面回答:“你们快去吧,别迟到了。好好照顾我家安安。”
她老人家乐呵呵的,看叶茂跟庄明宪就跟看金童玉女一样。
叶茂有一种被人看穿的狼狈,又带着不敢置信的欣喜。
“二外祖母,您……您……”
英俊温润的少年,面红耳赤,双眼却亮的惊人,原本流利的口齿也因为太过激动而磕磕绊绊起来。
可他说出来的话却如刀似冰,带着刮骨的寒冷。
庄明宪的拳头突然就松开了。
她真是瞎,怎么会认为这样的人对自己有情意?
“傅表少爷。”庄明宪眉目淡淡,语气平静:“你有话尽管直说,指桑骂槐算什么君子?”
她的称呼变了,是傅表少爷,不是傅表哥。
傅文这才缓缓把目光落在她身上,又像被刺了一下似的很快挪开。
他抿了抿唇,不再说话,而是从袖笼里捏出一个小小的纸包,递给庄明宪。
纸是时下学子们平时写字用的宣旨,再普通不过。
应该是傅文不想碰里面的东西,随手拿来包的,看的出来,他很嫌弃纸包里的东西。
庄明宪抬起眼皮,面无表情:“你这是什么意思?”
她绝不会自作多情地认为傅文这是对自己有意思,要送东西给自己。
傅文冷冷地看着她,缓缓松手,纸包掉在了地上,发出“吧嗒”的声响。
纸包散开,露出佛头青锦缎湖蓝镶边的荷包。上好的锦缎,配色极佳,只是那针线歪曲拙劣,荷包上绣的青竹更是一塌糊涂、惨不忍睹。
庄明宪站着没动,谷雨却脸色一变。
这是庄明宪得知傅文中了北直隶的案首,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做出来的。
她第一次做针线,白嫩柔细的手指上戳了很多血窟窿。
傅表少爷怎么能这么糟蹋小姐的心意?
小姐会怎么样?
谷雨担忧地看着庄明宪。
庄明宪却看着傅文,言语锋利:“傅表少爷,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傅文的下颌紧了紧,像是在极力忍耐:“希望你自重,以后不要在做这样的事情了。”
“哦?”庄明宪冷笑:“你拿了这么个来历不明、丑陋不堪的荷包,让我自重?傅表少爷,该自重的人是你吧?”
“私相授受令人不齿,宪小姐,我是不会喜欢你的。”傅文神色冷然不耐。
“你凭什么断定这是我的荷包?”庄明宪面沉如水,语气讥诮:“若人人都随便捡个荷包都能作为证据,那大理寺这个部门也该取缔了。”
这当然是她做的荷包。
可她并没有亲自交给傅文,只是偷偷放在他的枕头底下的。
她不承认,傅文能将她如何?
傅文放在腹前的那只手倏然握紧,声音冷若冰霜:“不是最好。”
他是认定了这是她放的。
那冷冷的样子让庄明宪大怒。
这忘恩负义的小人!
当初他跟傅老夫人寄居庄家,被族学里的同窗欺辱,气得病发昏倒还摔破了头,弄得满脸是血,是她用帕子替他捂着伤口,是她替他找的小厮。
他当时紧紧抓着她的手,请她替他保密,还说他一定会出人头地,一定会报答她的恩情。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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